加拿大鹅能学懂不作不死,也是一种业绩
中国有句“网络成语”叫“一地鸡毛”,有多种解释,其中的一个意思是,好好的事情,因为遭遇骚操作,给整得像宰杀后的鸡被拔毛拔掉一地,或是两只鸡斗架互相叨咬而掉了一地毛——乱七八糟、狼藉不堪、不可收拾……
现在,“一地鸡毛”这个成语得到了丰富,一只漂洋过海过来的鹅,叫“加拿大鹅”,因为各种的“作”,而将自己作成了“鹅不鹅,鬼不鬼”的模样,媒体和网友纷纷戏称这只鹅眼下的处境为“一地鹅毛”。
“一地鹅毛”这梗,最初是说,属于全球知名品牌的“加拿大鹅”牌羽绒服,因为违反中国广告法,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中国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宣传语言,被中国地方执法机构确认违法。之后,又因其旗舰店发售产品的宣传内容对所用羽绒混合材料存在以偏概全,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嫌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5万元,被责令公开更正并停止发布。
连续曝出自伤品牌信誉的事件,于涉事企业来说,都够“一地鸡毛”了——放在“鹅”身上,当然就是“一地鹅毛”;不曾想,这只鹅继续作:近日,上海一位消费者购买加拿大鹅羽绒服后,发现衣服的商标绣错了,中心太阳处多绣了一根弧线。当事消费者表示购衣时曾被店员要求签署“更换条款”,条款显示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
之后,当事消费者向“加拿大鹅”门店店长投诉,店长称没有权力退货,需要总公司解决。
一条“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的既霸王,又涉嫌地域歧视的条款,瞬间引爆舆情,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法律法规、经营道德、现代市场法则方面的道理,先不说,但说,这只“鹅”的愚蠢:你搞双标——对中国消费者制定特别限制性条款——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这不是作死,是啥?把中国大陆地区的消费者当成了什么?把自己当成了什么?
之前因为多次虚假宣传的作,已是“一地鹅毛”,但这只蠢鹅好像还嫌作得不够,嫌“一地鹅毛”不够乱七八糟,不够狼藉,又作出了“中国大陆均不得退货”的幺蛾子——应该说是“鹅蛾子”,这只“鹅“的智商,也是没谁了。
在此引爆舆论后,上海市消保委迅速介入,“加拿大鹅”官方微博随机发布声明,称“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
而虽说,“鹅子回头”了,但恐怕很难是“金不换”的结局,品牌、商誉这东西,培养过程艰难,但要自己毁掉一个品牌、自己做坏品牌声誉,却是相当容易的事情。
我们都是消费者,消费者最反感、最痛恨的事情,霸王条款是其中之一:消费者说了不算,商家说了算;或者是,你消费时是上帝,刚交完钱,你就成了孙子。
当然了,“加拿大鹅”属于奢侈品牌,它作不作,弄了多少地鹅毛,都跟我们普通消费者没啥关系。但毕竟,此事件中的霸王条款等问题,在消费市场带有一定的共性,这也是引发公众共鸣的原因所在。
而最让公众反感的,还是商家的不诚实:12月1日上午,加拿大鹅官方微博发文回应称,就“加拿大鹅规定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的传言,加拿大鹅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更换条款》中第一条的含义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第七条进一步明确表示,更换条款“不影响顾客依据相关法律享有的权利”。
然而,据媒体报道,上海涉事消费者在购买羽绒服后,店员让其签署了《更换条款》,其中写明: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并且店长也表示,“没有权力退货,需要总公司层面来解决。”
“加拿大鹅”这么不诚实,也是一种“作”。本想说,学懂“不作不死”也是一种业绩提升,可如果这只鹅执意要作到底,就愈发让人看不懂了。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z/7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