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鹅涉质量问题拒不退货被约谈后竟还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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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春莲
气温越来越低,这款价格过万元的羽绒服又上热搜了!
11月30日晚,市民贾女士购买“加拿大鹅”羽绒服出现质量问题去退货,加拿大鹅称“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款”,这一区别对待的条款引发质疑。
12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相关人员,加拿大鹅方面改口称,中国大陆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
对此,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是正常销售商品,商家通过签约或告知方式约定不能退货。这种签约或告知约定显然排除或者限制了消费者权利,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无效的“霸王条款”。
被约谈后改口
据贾女士称,付款前店员对于购买的商品不能退款退货等没有任何告知,但付款后,店员递过来一张抬头为《更换条款》的纸,要求其签名。这份《更换条款》上写明: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
12月1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拿大鹅”),公司派外部律师、高级客户体验经理和国金门店店长参加了本次约谈会。
上海市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鹅在12月2日中午前提交《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另在约谈中询问了中国大陆以外区域加拿大鹅专门店退换货条款是否与中国大陆相一致。
加拿大鹅参会人员表示不知道,其确认了在加拿大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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