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鹅站上风口浪尖三问题引中国消费者批

(经济观察)加拿大鹅站上风口浪尖三问题引中国消费者批评中新社北京12月1日电题:加拿大鹅站上风口浪尖三问题引中国消费者批评中新社记者周锐从虚假广告到拒绝退货,以售价高昂著称的加拿大羽绒服品牌“加拿大鹅”在中国市场站上了风口浪尖。上海市消保委1日就加拿大鹅退换货条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问题约谈企业,消费者对其指责围绕着“三大问题”持续升温。 问题一: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日前,上海市执法部门披露了对加拿大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虚假广告行为罚款45万元人民币。起因是加拿大鹅在网络店铺发布广告称,其所销售的产品所用的羽绒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绒,这是优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这句广告执法部门发现有三个问题。首先,鹅绒、鸭绒质量好不好,只与鹅和鸭的成熟度有关,跟其生长地域没关系。加拿大鹅在广告中强调羽绒的加拿大产地与保暖性联系,与事实不符。其次,所谓的“Hutterite羽绒”,其实包括蓬松度为和的鹅绒,以及蓬松度为和的鸭绒。经调查,加拿大鹅69%的产品用的都是蓬松度为的鸭绒。第三,即便是其蓬松度为的鹅绒,也不是“最保暖”,因为鹅绒蓬松度最高可以到。 问题二:借“更换条款”拒绝退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日前,有消费者向媒体爆料,其因质量问题的退货诉求遭加拿大鹅工作人员拒绝,理由是“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然而,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人们很快发现,加拿大鹅试图采取“霸王条款”的方式免责。有消费者透露,其在购买羽绒服时,被要求签一个《更换条款》,签完才能拿货。一些消费者认为,加拿大鹅正是试图用这个条款来作为拒绝退款理由。不过1日,面对上海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询问,加拿大鹅方面对其要求消费者签署的《更换条款》的具体含义却是“支支吾吾、表述不清”。为此,上海市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鹅在2日中午前提交《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问题三:退货时间出现双重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在1日的约谈中,加拿大鹅参会人员确认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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