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加拿大鹅店称法律规定内可退货律师
封面新闻记者田之路加拿大鹅以塑造产品面料、工艺出众闻名,主打御寒羽绒服,更多消费者对其印象也是价格昂贵。“贵族身份”并没有让消费者称心如意,近日,关于中国地区不退货的话题让加拿大鹅“翻车”。买的衣服不满意,为何不让退货?事件发生后实体店反应如何?封面新闻记者探访了成都的专卖店。成都加拿大鹅店探访,店员表示“有质量问题可退货”12月2日中午,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位于成都某商场的加拿大鹅专卖店,店内有顾客在购买。店内成列分布女装区、男装区、童装区,该品牌羽绒服价格基本在元以上,最高价格在1元左右。店员向记者介绍,称不同系列的功能性不同,价格也有所区别。记者询问店员“是否可以退换货”,一名店员回复到,“我们(品牌)在法律规定下是可以退货”,他表示成都店也是如此。同质量问题等符合相关退货条件的,都可以退。12月1日,加拿大鹅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表示,他们的《更换条款》中第一条的含义是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12月1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就消费者所关心的加拿大鹅专门店的《更换条款》的公平性合理性问题,专门约谈了加拿大鹅公司。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接受记者专访,认为从约谈情况来看,加拿大鹅公司对于《更换条款》的具体的含义,包括跟实际操作的相匹配度并不是非常明确,因此上海市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鹅公司就相关条款及问题,在12月2日中午以前要给到上海市消保委,给消费者一个明确说明。据记者了解,12月2日下午2点,加拿大鹅公司派一人到上海消保委递交了材料。另外就网络上热议的话题,加拿大鹅表示,关于网购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加拿大鹅条款不符合《民法典》规定,应视为无效时评人、资深律师庄志明认为,服装买卖中的退货是件很正常的事,满足退货情形的,商家就应该根据消费者要求进行退货,“除非消费者愿意选择以其他方式解决”。庄志明称,加拿大鹅以单方条款规定不得退货是没有依据的,即使这个条款明明白白存在或长期存在,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了规定,商家不得以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利益。今年施行的《民法典》则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加拿大鹅不得退货的条款明显地减轻自己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该条款当属无效条款,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法典之相关规定,要求商家退货。加拿大鹅以“惯例”“通行做法”等为借口是行不通的,加拿大鹅在中国经营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没有不遵守中国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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