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鹅实体店无法退货被约谈后仍无明确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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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知名羽绒服品牌加拿大鹅这几天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一位上海市民因质量问题要求加拿大鹅退货时,却被告知“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卖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款”。12月1日,加拿大鹅发表了声明,但声明内容并未得到广大消费者的理解。记者随后致电加拿大鹅北京地区三家门店,店员对是否能退货均未给予正面回应。当天,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要求加拿大鹅在12月2号中午前提交《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近日,消费者贾女士花元高价购入加拿大鹅羽绒服,回到家中,她发现衣服缝线粗糙,线头、脱线问题处处可见,面料还有刺鼻异味。甚至连最能代表品牌形象的logo也出现问题,中心太阳处多绣了一根弧线。贾女士表示,购衣时曾被店员要求签署“更换条款”,条款显示“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10月28日,贾女士向国金中心加拿大鹅门店店长投诉,店长称没有权力退货需要总公司解决。11月14日,贾女士撰写了一份邮件,并将衣服的细节照片等凭证一同通过邮件附件的形式,发给加拿大鹅的检测中心邮箱。但随后,总公司在回信中告知,现在加拿大鹅方面不再通过照片提供产品认证。贾女士在多次与门店、商家,甚至通过邮件与总公司沟通中,处处碰壁。事情发酵后,有记者针对是否能退货一事致电加拿大鹅北京三里屯店和重庆IFS快闪店,得到的回复是,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是“中国区域通用的条款”;这是因为顾客在购买时候看到的东西是“实体物品”,所以不可以进行退货,不过门店14天之内可以换货一次。而线上比如淘宝店消费者看不到货,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对于品牌这种规定,不少消费者认为是“霸王条款”。“现在在实体店买衣服,只要吊牌不摘,不影响销售,基本上都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经常在商场购物的北京市民王女士说,近两年她已经在商场退货数次,店员都会积极配合,这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和品牌的共识。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曾联合发出倡议,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12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希计(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派外部律师、高级客户体验经理和国金门店店长参加了本次约谈会。上海市消保委表示,约谈反映加拿大鹅参会人员对专门店“更换条款”的具体含义并不了解。参会人员所表述的公司退换货流程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多有出入,针对中国大陆以外区域加拿大鹅专门店退换货条款是否与中国大陆相一致,加拿大鹅参会人员表示不知道,加拿大鹅参会人员也确认了在加拿大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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